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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班審查面試原則】
招生資訊-博士班 / 博士班考試
※ 本表若與當年度招生簡章有出入,則以校方公告之招生簡章規定為準
※ 本校招生組網頁:http://exm.oaa.nsysu.edu.tw/files/11-1005-3944.php
報考資格 | 凡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或 獨立學院相關研究所畢業,獲得碩士學位或碩士班應屆畢業生;或具有入學 大學博士班同等學力 |
招生名額 | (無分組)一般生 1 名 |
考試日期 | 約為每年5月 |
考試方式 |
審查【佔60%】
請將下列資料依序上傳,推薦信請列印報名完成後系統產生之專用信封袋面寄繳:
1、大學部及碩士班英文歷年成績單(應屆畢業生可免上傳最後一學期成績單)。
2、攻讀博士學位計畫書【限用英文繕打,內容須包含讀書計畫(study plan)及研究方向,以十頁為
限】。
3、碩士論文:
(1)應屆畢業生經指導教授簽證後,得以碩士論文初稿替代。
(2)藝術類或應用科技類相當碩士論文之著作,得以創作、展演連同書面報告或以技術報告替代。
(3)以同等學力報考或無碩士論文者,可以研究論文三份替代。
4、其他學術表現之相關資料。
5、(寄繳)彌封
面試【佔40%】 |
總成績計算 | ◎審查成績*60%+面試成績*40% |
錄取標準 | 比較總成績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
【博士班審查面試原則】
審查原則 |
大學及碩士班成績單 10%
其它學術表現 10%研究計畫書 20% 碩士論文或研究論文 50% (如會議論文, 期刊論文或學期報告) 推薦信 10% |
面試原則 | 學術研究潛力 30% 學術背景 20% 學習動機 20% 口語能力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