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識課程修課規定請依入學學年度,參照西灣學院「通識教育課程架構表」
其餘修課規定請參照本系各學年度必修科目表
112學年度入學生必修科目表
111學年度入學生必修科目表
110學年度入學生必修科目表
109學年度入學生必修科目表
108學年度入學生必修科目表
107學年度入學生必修科目表
106學年度入學生必修科目表
105學年度入學生必修科目表
課程暨升學/就職進路圖(107學年度以後入學適用)
課程暨升學/就職進路圖(106學年度以前入學適用)
課程暨修課規定-修課規定暨畢業要求
修課規定 外文系教育之目標在培育具人文素養之外語(英語為主)人才。西洋文化課程,增進對西方整體之瞭解,文學課程旨在加深對文學作品、文學思潮之鑑析,語言學課程則促使學生了解人類語言的面貌及功能。本系另規劃語言學學程及翻譯學程,務使學生學有專長,服務社會。 本系大學部訂有「英語文能力標準」畢業門檻,學生應於畢業前通過英文檢定考試始能畢業,通過標準如下,擇一使用: |
其餘修課規定請參照本系各學年度必修科目表
112學年度入學生必修科目表
111學年度入學生必修科目表
110學年度入學生必修科目表
109學年度入學生必修科目表
108學年度入學生必修科目表
107學年度入學生必修科目表
106學年度入學生必修科目表
105學年度入學生必修科目表
課程暨升學/就職進路圖(107學年度以後入學適用)
課程暨升學/就職進路圖(106學年度以前入學適用)